近日,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同志就如何處理好礦山開采與保住青山綠水的關系和如何處理群眾利益、當地政府利益、小煤窯主利益之間關系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省環保局就此發出通知,要求近期在全省開展查處礦產資源開發環境違法行為專項工作。
專項工作要求依法關閉、取締在禁采區內采礦的企業。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尤其是破壞或污染飲用水源的礦山企業,要責令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對限期不改、停而不整和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進行處罰。對因礦產資源開發損害農民群眾環境權益的,環保部門應當積極主動做好有關協調工作。重點檢查金屬礦山采、選工藝廢水處理設施以及所有礦山尾礦貯存設施的環境安全,對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要規定整改期限;對環境違法行為相關責任人要報請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排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在11月30日前報省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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