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或“公司”)于2008年2月22日以書面決議案方式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全體11名董事中,李貽煌、李保民、王赤衛、龍子平、吳金星五位執行董事在本議案中存在利益沖突,回避表決,張蕊董事因故未參與本次書面決議案的表決。其余5位董事均參與審議并通過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授予江西銅業內部執行董事及部分高級管理人員股票增值權激勵計劃》。
贊成:5 反對:0 棄權:0
根據本項議案,董事會同意:
(一)2008年度授予對象和分配額度
本次授予50.99萬份股票增值權,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0.0168%,具體分配見下表:
| 序號 | 姓名 | 職務 | 獲授股票增值權數量(萬份) | 獲授股票增值權對應標的股票占總股本比例 | 獲授股票增值權占本期股票增值權總量比例 |
| 1 | 李貽煌 | 董事長 | 9.27 | 0.0030% | 18.18% |
| 2 | 李保民 | 董事 | 9.27 | 0.0030% | 18.18% |
| 3 | 王赤衛 | 董事 | 6.49 | 0.0021% | 12.72% |
| 4 | 龍子平 | 董事 | 6.49 | 0.0021% | 12.72% |
| 5 | 吳金星 | 董事 | 6.49 | 0.0021% | 12.72% |
| 6 | 劉躍偉 | 副總經理 | 6.49 | 0.0021% | 12.72% |
| 7 | 劉江浩 | 總工程師 | 6.49 | 0.0021% | 12.72% |
| 合計 | 50.99 | 0.0168% | 100.00% |
(二)授予日
本次H股股票增值權授予日為2008年2月22日
(三)授予價格的確定
本次每份股票增值權的授予價格為18.90港元,即取2008年2月22日本公司H股股票的收盤價18.90 港元、2008年2月22日前五個交易日本公司H股股票的平均收盤價17.06 港元的較高者。
本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權自2008年2月22日起10年內有效,自2008年 2月22日起2年內為行權限制期,在行權限制期內不得行權。
行權限制期滿后的8年時間為行權有效期。行權有效期的前三年,每年的生效可行權額度分別為當期授予總額的40%、30%、30%。已生效可行權的股票增值權在生效日后至行權有效期結束都可行權,激勵對象可以一次或分次行使已經生效的股票增值權。股票增值權的行使必須在可行權日內。
特此公告。
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8年2月22日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