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鋁業日前宣布,在原有開發協議框架下,澳大利亞奧魯昆鋁土礦資源開發項目受到諸多不利因素的制約而無法繼續進行,遂決定在開發協議限期屆滿日(2010年6月30日)后自行終止。
公告稱,“截至目前,項目支出賬面余額折合人民幣約為3.4 億元,公司需要評估其可回收金額并做相應的減值處理。”
據悉,中鋁在此項目上已經前后耗去近四年時間。
財新網報道稱,2007年3月,中國鋁業擊敗眾多國際知名企業,獲得奧魯昆鋁土礦項目的開發權,并與澳大利亞的昆士蘭州政府簽署了《昆士蘭州政府與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開發協議》。根據協議,項目總投資將達到約30億澳元(合22億美元),中國鋁業原計劃在昆士蘭州東海岸建成年產210萬噸的氧化鋁廠及1000萬噸鋁土礦山和相關設施。
中鋁內部人士:“這個項目本身就不太好”
“實際上,這個項目本身就不太好,所以根本不能繼續下去了。”中鋁內部人士在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這樣表示。
上述人士坦言,中鋁收購這個項目的時候,正是鋁市場最紅火的時候,價格也非常高,當時競爭者還包括力拓、美鋁等公司,但是由于收購價格過高,所以其他幾家公司都決定退出,只剩下中鋁 一家。隨后,受2008年經濟危機影響,鋁價大幅下跌,這個高溢價項目也無法繼續下去。去年6月30日協議到期后,雙方同意以其他方式進行探討。
“為了保證項目的可行性,當時中鋁希望不再建設氧化鋁廠。”上述人士告訴記者,但是這一方案提出后,當地政府卻認為“無法給當地解決更多就業”而被否決。但是當地政府還是給予中鋁很多的優惠政策,包括將近一年的探討時間。
新規之下 投資損失是否追責?
繼中鋼集團澳洲項目叫停、中鐵建投資沙特輕軌項目海外巨虧后,中鋁為央企海外投資再一次被敲響了警鐘。
6月24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稱按照《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組織開展境外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工作。
那么,中鋁此次投資失誤是否將在責任追究之列呢?
早前南方周末網曾援引學者觀點稱,目前我國央企境外投資多以資源性收購為主,初期投資較大,短期內難以得到回報,但又與國家戰略有關。這種投資類型和背景,導致央企海外投資的虧損行為和虧損幅度難以衡量,影響上述管理辦法的可操作性。
而中鋁本次投資項目恰恰就是鋁土礦資源,其內部人士又已將損失原因歸于市場,看來責任追究這個問題將變得難以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