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滿洲里海關采取多項措施, 嚴厲打擊對廢舊金屬的走私行為,并取得階段性成效。據統計,1—7月,該關在轄區各口岸共查獲進境走私廢舊金屬3.58噸,包括廢銅、廢鋼、廢鋁等。
按照海關有關規定,進出口經營單位進口廢銅應選擇貨運通道向海關如實申報,并出示進口許可證。沒有進口許可證的,海關不予放行。廢鋼、廢銅等廢舊金屬往往含有超標放射性元素,與人體接觸過密或時間過長,會導致脫發、記憶力減退,嚴重時會危及人員生命。從俄羅斯、蒙古國、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等與我國毗鄰國家進口的廢舊金屬中廢鋼、廢銅、廢鋁的比例最大。經檢測,部分廢舊金屬中β、γ射線輻射指數遠遠超過本底值(即天然輻射值),有的甚至是本底值的2000至4000倍。
涉案主體不選擇貨運通道如實申報進口廢舊金屬,而是企圖通過旅客通道夾藏進境的原因不外有三:第一,進出口經營企業或人員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辦理廢舊金屬許可證,但未獲批準,因此在進境時可能會逃避海關對證件的監管;第二,涉案主體將廢舊金屬帶入國內,一般都是要倒手賣到金屬加工廠進行再加工,為獲得更多利潤,他們可能會逃避向海關繳納稅款;三是該廢舊金屬中存在的放射性物質嚴重超標,對人體有嚴重損害,屬于禁止進境物品,涉案主體為防止廢舊金屬在接受海關查驗時被查扣,可能會選擇夾藏進境。
為加強對該類物品的監管,滿洲里海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結合中俄、中蒙邊境口岸通關監管實際和面臨的走私形勢,建立健全口岸現場應急處置機制;二是通過對進出境旅客及其行李物品通關動態信息的采集、分析,進行風險識別、風險評估,準確查找風險點,提高布控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三是組建“現場監控指揮中心”,及時發現、處置通關現場出現的異常情況;四是依托科技力量,通過車輛底盤掃描系統、金屬探測門、X光機等高科技設備,加大對旅客行李物品的檢查力度;五是繼續推行緝私提前介入稽查、機動查緝、重點貨物同查等執法聯動機制,大力提升關警協同作戰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