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地窖性虐 系執法人員
李浩現年34歲,從消防部隊轉業分配安置在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
李浩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分別從洛陽市不同的夜總會、KTV誘騙了6名女子到洛陽市西工區凱旋路附近的小區。將這些女子綁架,并帶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長期囚禁,并進行性侵害。”
“李浩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分別從洛陽市不同的夜總會、KTV誘騙了6名女子到洛陽市西工區凱旋路附近的小區。將這些女子綁架,并帶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長期囚禁,并進行性侵害。”一名不愿具名的當地警方人士介紹說。李浩用于作案的場所表面看是一間隱藏于居 民樓中的地下室。由于面積不足20平方米,在長達1年多的時間里,李浩在地下4米處挖了地窖。地窖共分為4個部分,首先是一個直徑大約為60厘米的洞口。 在下到洞口之后,向左即是一條僅夠一人爬行穿過的隧道,爬過隧道之后,里面是兩間小房子。讓民警驚訝的是,被囚禁的女孩子身邊還配備了電腦,但沒上網,供 她們打游戲,看影碟。警方偵查后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將6名女子誘騙、囚禁之后,強行與這些女子發生性關系,且平時對這些女孩“調教有方”,女孩子們不 僅毫無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

李浩地窖性虐密室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