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小孩”心理承受能力不是一般的差,尤其是正在發育的中學生,動不動就非常容易“沖動”,只是為了一件不小心踩腳的事件,正常情況下,一個道歉,一個原諒,就一點事情都沒有的,用得著動刀動槍嗎?在同學朋友面前展示你這樣的實力又能證明什么呢,證明你父母的實力,還是證明你自己的能力?
事件還原:
(羊城晚報)昨天傍晚從徐聞縣有關部門獲悉, 備受關注的徐聞縣“10·25”學生被槍擊傷亡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詹某某、鄧某某、吳某某、陳某某、張某某等先后歸案,并交代了犯罪事實。
10 月25 日晚上11 時45 分,在徐聞縣徐城鎮東方二路機械廠門口發生一宗槍擊案件,一學生被人用獵槍擊中胸部,經搶救無效死亡。為盡快偵破此案和做好校方的穩控工作, 徐聞縣公安局及時召開會議通報案情,并成立“10·25”案件偵破組開展工作。10 月26 日,經過專案組大量走訪和調查取證, 并結合法醫的解剖分析, 充分掌握了案情經過和相關的嫌疑人。10 月26 日、27 日,徐聞縣公安局先后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詹某某(男,15 歲)、鄧某某(男,13 歲)等2 人。
27 日下午, 犯罪嫌疑人吳某某(男,17歲)、陳某某(男,18 歲)在民警的動員規勸下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陳某某并交回作案工具獵槍一支。經過審查,辦案民警又掌握了持槍傷害死者的嫌疑人名叫張××,該局在市局刑警支隊和相關部門的帶領下,全方位地對張××實施抓捕。10 月28 日上午, 主要犯罪嫌疑人張××(男,16 歲)攝于法律的威力,在其父親的陪同下到徐聞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投案自首。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張××交代了全部犯罪經過。
據初步了解, 案發原因是遇害學生在走路時不小心踩了另一名學生的腳,從而引起小糾紛,雙方發生爭吵后,對方不服氣,糾集一伙人找來獵槍進行報復,結果釀成這起命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