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日報的報導稱,一名兩歲孩童小蘇因發燒被送往東莞一所醫院就診,醫生按感冒進行治療,輸液途中孩子發生口吐白沫等情況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當事醫生在孩子死后偷偷修改病歷,將之前診斷的感冒,改成“手足口病”,而修改的理由是“之前的字不好看”。

2歲孩子的如花生命就這樣戛然而止,讓人不禁唏噓,但死者在醫院診治和搶救過程中病歷遭涂改的一幕,則又讓這逝去的小生命變得愈加悲情。肆意涂改病歷的行為,不僅是對相關醫療法律法規的無視,更是對患者生命的不負責任,而篡改病歷的理由竟是“字不好看”,這樣的解釋,實在是欲蓋彌彰,太過荒唐與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