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0月18日,重慶沙區的王女士裝有10萬元現金的手提包被兩男子搶走。兩男子搶包得手后馬上騎摩托車逃逸。王女士開車奔馳車憤起直追,最后撞傷兩名劫匪,造成兩名劫匪身上多處骨折。兩人送醫救治后,陸續花費醫療費近6萬元。于是兩劫匪將王女士告上法庭,向王女士追討醫藥費。王女士叫屈,“明明是我遭遇了搶劫沒想到他們反告我”。被搶包的被害者,居然成了被告。
今年10月10日,沙區法樂開庭審理此案。最終判決王女士的行為是正當防衛,具有合法性。判決下來之后,王女士表示很滿意,而兩名劫匪也表示放棄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