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她分手的理由是性格不合適,當時我就說我會為了你我會好好的改變,為什么還是非分手呢?
想放棄她,但是舍不得。要是在一塊吧,肯定不會回到從前一樣了,而且她現在還非要分手。我該怎么辦?
回復:
你好!你倆的事情很亂。一會女友說你和同事之間有問題,一會女友自己又和別人曖昧。愛就這點事情,弄得亂七八糟。
你們在一起3年了,風風雨雨都走過來了。到現在這個時候要分手,誰提出來都是不理智的。這些年,女友支持您創業和工作,你們的生活和工作應該相對穩定,應該快進入婚姻的殿堂。出現分手,不是一個人的失敗,兩個人都失敗。
你不能不承認首先是你的過錯造成女友的變卦。女友辛苦和你在一起,頂住家庭的壓力,實屬不易。這個時候你和同事之間任何超越同事之間的行為都對未婚妻是一種極大的傷害。這就是你的錯誤。
付出這么多以后,任何一個女人都不可能接受男人任何戀愛以外的曖昧行為。她在受到刺激之后,選擇了緩兵之計。首先要求你和那個女同事分開,然后等你需要和女友相約結婚的時候,對你做出最大的反擊。這是你不能接受的。但是,確實女友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說她達到了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