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顯示,2011年四季度,上期所共處理違規案件16起,涉及20家期貨公司會員的33個客戶。其中法人客戶與自然人客戶之間對敲交易轉移資金案6起,自然人客戶之間對敲交易轉移資金案9起;自然人客戶之間對敲交易影響盤中價格案1起。上期所根據有關規定,對33個客戶進行了自律處罰,其中包括自然人客戶25個,法人客戶8個。上期所對其中的18個客戶給予了通報批評和暫停其開倉交易1~6個月不等的處罰,對其余15個客戶給予了警告,并要求這些客戶今后加強對自身賬戶的管理。
據了解,上述案件所涉及的法人客戶包含多家工業及金屬企業,含有兩家金屬企業、1家電機公司、1家石油公司、1家燃化公司、1家服飾公司和1家商貿企業,這些法人客戶的期貨交易違規事由多為利用對敲轉移資金或影響價格。交易所對以上法人客戶均予以警告,但未暫停其開倉交易。自然人客戶方面,上期所對包括胡某等4人做出了暫停開倉交易6個月的決定,為受罰者中處罰最重的。
去年四季度受到暫停開倉交易或其他處罰的客戶數量似乎也有所增加。在上期所去年11月通報的2011年第三季度7起對敲案件中,涉及到9家期貨公司會員的14名客戶,包括法人客戶與自然人客戶之間對敲交易2起、法人客戶之間對敲交易2起,及自然人客戶之間的對敲交易3起。當時受到暫停開倉交易6個月受罰的客戶有2家,分別是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某實業有限公司。
上期所早前亦曾透露,交易所加大了對于疑似違規交易行為的排查力度,截至去年11月底,共排查盤中疑似違規交易行為290起,同比增長了492%。其中已立案調查案件41起,同比增長193%,有8起案件已移送證監會稽查局。而上期所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已處理違規案件24起,對44位客戶采取了警告、通報批評、限制開倉等自律處罰措施,其中自然人客戶33名,法人客戶11名。此外,根據證監會要求,上期所還將自成交、頻繁報撤單和大額報撤單等異常交易行為納入到常態化監管。
除上期所外,其他商品期貨交易所對異類交易、違規交易的監管也日漸加強。如鄭州商品交易所去年共處理異常交易119起,處罰違規交易14起。鄭商所2011年度自律管理工作報告顯示,處罰的違規交易包括影響交割結算價3起、自然人客戶違規持倉10起、頻繁連續買賣交易1起。處罰措施包括警告、暫停開倉交易1個月、暫停開倉交易3個月等,所有違規處罰記入我國資本市場誠信檔案。
大連商品交易所在春節前也披露了一起期貨市場對敲交易犯罪案件,并表示將加強交易監控,警示投資者要做好自我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