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促進市場的功能發揮,上海期貨交易所對黃金期貨品種相關的《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和《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進行了修訂。上述兩個實施細則修訂案已經上期所第二屆理事會審議通過并報告中國證監會。
記者注意到,本次交易細則修改的主要有兩大內容:一是修改了黃金持倉限制的標準,整體標準有所提高;二是黃金合約持倉前20名里的非期貨公司會員不再予以公布。
業內人士表示,以上幾項改動說明上期所預期今后的黃金成交量將越來越活躍。
此外,為使新、舊實施細則平穩過渡,上期所表示,修訂后的《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修訂案于1207合約開始實施。修訂后的《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修訂案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