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境外注冊平臺監管存空白
按照目前的管理規定,銀行、金交所會員單位、期貨公司都可以進行黃金代理投資業務,這3個機構的相關主管部門分別是銀監會、人民銀行、證監會,卻沒有一個統一的機構對境外黃金交易進行界定和管理。
有銀行業內人士告訴商報記者,在中國香港地區和歐美地區,黃金期貨交易因為風險大,除非是專業人士和機構,一般的普通市民極少參與。但是經過代理機構在國內網站上煽動性的宣傳,不少手中握有閑置資金的內地人士輕易上當,在毫不知曉國際黃金市場運作規律、交易規則和風險意識的情況下貿然加入,結果基本上是血本無歸。
“我所知道的是基本上沒有人能夠賺到錢,期貨交易專業性太強了,否則在國外或者香港豈不是人人發大財?”工行一位人士告訴商報記者。資金安全不受境內任何部門監管,難有保障,資金往來全部要經過投資公司,投資者個人常常無法控制。
據了解,國內的黃金市場放開后,一直沿用的法規有兩個。一個是1983年國務院頒布的《金銀管理條例》,另一個是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于取締自發黃金市場加強黃金產品管理的通知》。這兩個法規均是在黃金屬于管制品的情況下頒布的,且至今從未修訂過,制定的內容主要是針對黃金走私和統購統配管理,沒有任何涉及地下炒金的條文。
銀行界人士告訴記者說,根據六部委《關于促進黃金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我國已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地下炒金”行為。投資者參與“地下炒金”將會受到相關部門的嚴懲,并將相關信息錄入征信系統,影響到客戶個人的信用記錄。但是這是針對內地市場的法規,現在的中介機構為了規避這個法規,將交易平臺注冊在境外,實際上所動用的人員、投資者以及資金都是內地的,這就造成了一種監管空白。
正規黃金交易場所費用較高
很多選擇炒金的投資者均認為國內目前的投資品種回報率不理想,選擇黃金投資是為了更高的回報率。
但是,投資者之所以選擇黃金交易平臺,據業內人士透露,是因為相對炒金平臺,我國兩大交易所的黃金交易模式都存在一些不足情況:
一、兩大交易所都采用集合競價、撮合成交的交易機制,與國際黃金市場相對脫節;
二、兩大交易所的黃金投資品種不能提供24小時連續交易,致使國內黃金價格常出現跳空開盤現象,投資者無法全方位地抵御不確定風險;
為什么國有銀行交易平臺得不到投資者的重視?該業內人士解釋道,因收費過高且使用不便。不少投資者為節約黃金交易手續費用,而選擇了黃金交易平臺。
目前,除中行、建行、農行外,國內大中型商業銀行以及眾多地方性商業銀行均已開通代理上海黃金交易所貴金屬業務。尤其在各家國有銀行推出“紙黃金”交易系統后,銀行的角色不僅僅是產品的銷售商、交易服務商,而且逐漸向做市商制度靠攏。
以黃金遞延業務為例,為拉攏客戶,各家銀行收取的手續費標準也不同,一般在萬分之十二到萬分之十八左右,有的銀行手續費甚至低至萬分之九。銀行業內人士告訴商報記者,即使同一家銀行,針對不同星級的客戶,手續費標準也不同,白金卡客戶手續費標準更低。
但是據業內人士介紹,國內幾大國有銀行所提供的交易平臺手續費約是普通炒金平臺交易手續費的10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