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20余年,這些土地出讓收入究竟累計起來有多少?用在什么地方?用途是否合理?用在老百姓身上的有多少?按照國辦《通知》使用的比例有多少?”政協委員、民建浙江省副主委盧步東針對政府賣地收入連發五問。
在不少城市,巨額的“賣地”款已成為財政收入大項,土地出讓收入甚至成為“第二財政”。但是高額收入向何處去,不能是一筆“糊涂賬”。全國政協委員、民建浙江省副主委、浙江省旅游集團公司總經理盧步東建議在法律上系統規定土地出讓收入的使用途徑。明確土地出讓收入要優先解決失地農民和城市拆遷戶的社會保障。土地出讓收入使用應加大民生方面的比重,特別是用于低收入群體的養老、就業、醫療等民生方面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