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出通知,根據《鋁行業規范條件》(2013年第36號公告)、《銅冶煉行業規范條件》(2014年第29號公告)、《鉛鋅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第20號公告)有關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開展第三批鋁、銅、鉛鋅企業規范公告管理申報和評審工作。
通知要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業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按照以上文件要求,認真組織企業填報申請材料,經初審后,以省級工業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文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規范公告申請,并附符合規范要求企業的申請核實意見及相關材料。
通知強調,本次申請鋁行業規范公告的企業僅限于鋁土礦、氧化鋁、再生鋁企業,不包括電解鋁企業。
本次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0日。
通知要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業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按照以上文件要求,認真組織企業填報申請材料,經初審后,以省級工業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文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規范公告申請,并附符合規范要求企業的申請核實意見及相關材料。
通知強調,本次申請鋁行業規范公告的企業僅限于鋁土礦、氧化鋁、再生鋁企業,不包括電解鋁企業。
本次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