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內經濟發展和人民日益上升的物質需求,國內資源緊缺越來越凸顯,每年需從國外進口大量礦產資源作為源料來滿足生產需求。
與進口量持續上漲相對的是貨物品質參差不齊,短重也時有發生。近日,連云港檢驗檢疫局在對一批從贊比亞進口的銅礦的檢驗監管中發現該批貨物塊粉混雜,且塊狀貨物多有不規則氣孔,與常規銅礦外觀嚴重不符,存在明顯異常,經鑒別為熔煉爐渣和爐灰,屬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連云港檢驗檢疫局已將其交由海關退運出境。
連云港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進口企業注意以下事項:
一是要重視對供貨商的考察,了解供貨商的規模、實力以及礦產的來源,合理選擇供貨商,同時盡可能與供貨商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避免因頻繁變動供貨商而產生質量問題;
二是要與供貨商加強溝通,讓供貨商充分了解我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以及企業對貨物的指標要求,以免到貨檢驗造成無謂的經濟損失;
三是對大宗進口貨物可采用委托有資質的公司進行裝運前檢驗,在源頭把好采購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