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海波、張靜初《一場奮不顧身的愛情》劇照。
5月15日,演員黃海波因賣淫嫖娼被北京警方抓獲,后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5月31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又獲得了新消息:拘留期滿的黃海波并沒有被北京警方釋放。當日上午,北京警方向媒體證實:黃海波因賣淫嫖娼,被轉為收容教育6個月。
警方證實:黃海波劉馨予被收容教育半年
5月31日晚,華西都市報記者還多次致電黃海波經紀公司老板周小姐,電話通了,但始終無人接聽。據悉,北京有記者聯系上了黃海波的經紀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當從記者處得知黃海波被處以收容教育的處罰后,竟然失聲痛哭,表示尚未從公司方面得到該消息的正式通知,對此事暫不作回應。
昨日,黃海波嫖娼事件的女主角劉馨予的代理人楊明利律師,發布消息說,他接到了劉馨予的母親的電話。劉馨予的母親告訴他說,上午接到了北京豐臺警方的口頭通知,說是女兒劉馨予已從拘留期滿轉為收容教育6個月。當劉馨予問警方:黃海波呢?警方回應她,黃海波和劉馨予一樣都轉為收容教育6個月。
昨日下午,華西都市報記者向北京警方了解,獲得準確消息:5月15日,黃海波等人因賣淫嫖娼被警方抓獲,并被處以15日行政拘留;5月30日,北京警方依照1993年國務院頒布的《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規定,決定對黃海波等人收容教育6個月。
在拍作品劇組解散? 回應:暫時未聽說
早在黃海波因為嫖娼被抓后,他所主演的《一場奮不顧身的愛情》劇組就緊急調整,重新安排拍攝場次,先把沒有黃海波的戲全部集中在一起。不過5月31日中午,演員李晟的經紀人傅女士在朋友圈發表感慨稱:“都還沒來得及去探班,劇組就已經解散了 ……哎……一場奮不顧身卻不了了之的愛情。”似乎在暗示劇組已面臨解散的危機。
隨后也有記者聯系到傅女士,對方并未否認,但卻低調表示自己不是片方工作人員,不方便多說,“問男主角去吧”。
究竟劇組解散的消息是否屬實?5月31日華西都市報記者也致電該劇的宣傳方,不過對方表示暫時未聽說。記者致電在片中有戲出演的郭品超的經紀人小應,對方說:“我們28日就已經拍完所有戲份,現在已經回臺北了。暫時沒聽說劇組要解散的事情。”
隨后,記者又聯系上目前正在劇中拍攝的演員,據其表示,從黃海波出事至今,劇組一直在正常拍攝,并沒有受影響。至于傳聞劇組等不了黃海波“收容教育半年”要解散一事,他則說:“目前沒有,我這幾天都在正常拍攝,包括端午這幾天的檔期都在組里。應該是不太可能,畢竟已經投了這么多錢,再怎么樣也得拍完。”不過該演員也表示,或許劇組要歇工等黃海波。
華西都市報記者杜恩湖任翔
律師說法
處罰太重?“有法律依據”
5月31日,黃海波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6個月的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網友熱議。一些網友認為,黃海波嫖娼已被拘留15天,現在又被收容教育6個月,處罰似乎有些太重。昨晚,一位北京的律師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北京警方對黃海波實施收容教育6個月是合法的,是有法律依據的。目前,北京警方對賣淫嫖娼人員,在執行完行政拘留后,一般來說大都會收容教育。黃海波作為有影響的全國明星,也不例外。
據這位律師介紹,根據《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的規定,賣淫嫖娼人員中除了年齡不滿14歲、患有性病之外的其他急性傳染病、懷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歲以內嬰兒的以及被拐騙、強迫賣淫者之外,其他人員均“可以”由公安機關決定收容教育,收容教育期為六個月至兩年。
據了解,收容教育日期自執行之日起計算。對于確有悔改表現或有立功表現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可以提前解除收容教育,但其實際執行的收容教育不得少于原決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黃海波“嫖娼門”回顧
5月16日
演員黃海波被曝因嫖娼被北京警方拘留15日,他本人對嫖娼一事供認不諱。
隨后,網傳黃海波嫖娼細節曝光,疑用假身份證登記開房;“女主角”劉某某樣貌也浮出水面,她身高超過180厘米。
5月17日
黃海波所在經紀公司發表聲明,對黃海波嫖娼事件向公眾致歉,稱對黃海波的不當行為深表痛心,同時也期望黃海波能早日與家人團聚。
5月27日
女主角母親接受媒體訪問,否認女兒為人妖,稱其小時候做了正畸手術。
5月31日
黃海波拘留期滿,仍未被釋放,劉某某律師稱警方已通知家屬,將二人都轉為收容教育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