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據媒體報道,青海省西寧市湟源縣兩名交警,在事故處理完畢一個月后,并未向駕駛員退還暫扣的駕駛證。駕駛員多次索要未果,最終用二百元“贖回”駕駛證。
上述報道引發網友廣泛關注。來自西寧市委宣傳部的消息,6月8日,湟源縣相關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協警員董田基予以辭退,辦案民警高萬利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調離工作崗位。同時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縣交警事故中隊隊長、指導員及縣交警大隊隊長、教導員等給予行政撤職、行政記過等處分。
據西寧市委宣傳部介紹,經查,今年4月23日,民警高萬利和協警董田基在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發現玉樹籍司機索南巴杰所持駕駛證年齡與身份證年齡不符,故暫扣其駕駛證,要求索南巴杰出具玉樹藏族自治州車管所提供的駕駛證證明和公安部門提供的身份證明,但索南巴杰一直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此后一個多月間,索南巴杰多次打電話索要駕駛證,董田基告知他如不提供相關證明,就不能返還駕駛證。
6月5日,索南巴杰再次前往湟源縣交通管理大隊索要駕駛證,董田基在收取了200元現金后,將駕駛證和駕駛員身份信息拍照留存后,把駕駛證返還給了索南巴杰。
湟源縣相關部門表示,將對被辭退協警員和辦案民警是否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并在全縣范圍內,對各司法、行政執法部門開展為期半年的集中教育整頓行動,切實解決為民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記者龐書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