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7月4日電(記者 徐小勇 何蔣勇)創業20載的寧波企業家李思清最近忙著二次創業,去年底從別人手里接盤的寧波東錢湖和達水上樂園6月初重裝開業。但是,說起那次接盤,李思清卻又感慨良多,稱自己是因為合作過程中“被套牢”才無奈接盤。
作為寧波東錢湖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簡稱東錢湖管委會)四年前重點引進的功能性項目,水上樂園雖然在政府支持下已經是第三年運營,但游樂設施下的那片百余畝土地至今還是未經審批的非法用地,而土地的出租方正是當地政府。
制造企業轉型投資水上樂園
東錢湖地處寧波市東南近郊,水域面積20平方公里,是杭州西湖的三倍,被稱為浙江第一大淡水湖。水上樂園就坐落在東錢湖環湖南岸的湖邊,而其最初的名字叫“錢湖水世界”。
當地媒體2011年8月的報道稱,華東地區規模最大、設施最先進、最齊全的水上動感樂園——“錢湖水世界”,近日簽約落戶東錢湖旅游度假區。
報道顯示,該項目總占地面積22萬平方米,計劃于第二年即2012年夏季正式對外開放。
“錢湖水世界”項目主要由臨時建筑和游樂設施兩部分構成,其中游樂設施地塊原為清淤淤泥堆場,臨時建筑地塊屬國有建設用地,為原來“陽光城”別墅地塊。
投資和運營該項目的是寧波東錢湖當地一家名叫大為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簡稱大為公司)的企業。
2011年8月28日,東錢湖管委會委托全國資性質的東錢湖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東投公司)與大為公司簽訂景區承包協議,由大為公司整體租賃和開發建設水上花園景區,進行水上樂園項目的規劃設計與建設。
據記者獲得的一份《水上花園景區合作意向書》顯示,水上花園景區的出租方即甲方為寧波東錢湖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承租方為寧波大為金屬制品有限公司。該《意向書》約定,大為公司整體租賃和開發建設水上花園景區,經營花卉花展、戶外婚慶廣場、水上樂園三大內容。雙方合作十年,從2012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使用包括220817平方米(約331畝)的土地和2854.03平方米的地上建筑,其中土地租金標準為600元/畝·年。
代表甲方在《意向書》上簽字的是東錢湖管委會主任史濟權,加蓋的也是寧波東錢湖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的公章,而這里本該是寧波東錢湖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簽字蓋章的地方。
大為公司將水上樂園項目看作自己的轉型升級之作,而東錢湖旅游度假區管委會也將其視為重點項目工程,要求各有關部門全力配合,加快水上樂園項目的推進。
公開資料顯示,2012年2月20日,史濟權等管委會領導一行實地考察了環湖南岸線水上花園觀賞游覽區(水上游樂園)、錢湖麗園二期和鄞東南沿山干河工程一期等15個重點項目,了解各項目推進情況,同時召開項目建設現場辦公會,現場協調解決推進難題,并對項目建設下一步工作進行具體部署。
2014年6月19日,寧波東錢湖旅游度假區管委會辦公室給記者的書面回復稱,樂園建造之前,此地一片荒蕪,一眼望去,所見之處要么是雜草叢生的亂石堆,要么是裸露的淤泥灘,損害了南岸景觀形象。由于淤泥堆場在雨水、風干等自然條件下,始終存在二次污染問題,考慮到該項目與環南湖岸線其他旅游項目屬性的一致性,將此地開發成為水上游樂項目,有利于通過遍植花卉實現生態修復,同時,園內設計的所有排水排污管道與下游河道和排污管道相連,避免了二次用水與污水向湖內回流,很好地將該地塊打造成了宜人景觀。
大為公司折戟水上樂園
2012年,號稱投資1.5億元的“錢湖水世界”改名為“大為錢湖水上樂園”。在運營團隊還不完善、救生人員還沒有完全配齊的情況下,資金實力并不強的大為公司為了盡快收回成本,于當年7月16日倉促開業。
開業僅5天,一位8歲男孩在該水上樂園漂流河游玩時失蹤,警方開挖漂流河排水管口后,在距管口4.4米處發現了孩子的遺體。
事后,大為錢湖水上樂園被工商部門認定為“超范圍經營”。經調查,認定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漂流河回水管口未安裝安全防護柵欄,致使一名兒童被吸入回水管內死亡。這是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及其相關負責人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此后,大為錢湖水上樂園停業整頓,被要求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各項整改措施。作為一個季節性項目,水上樂園的可運營時間最多僅為2至3個月,這一停就錯過了第一年的賺錢時機。
曾經被大為公司視為“現金奶牛”,可以在二、三年內收回成本的轉型項目水上樂園一下子讓企業投資人朱海成陷入了困境。此時,經朋友介紹,他找到了資金實力雄厚的李思清。
李思清于1994年創辦寧波和達不銹鋼有限公司,經過20年的發展企業迅速做大、做強。
“朱總投資的錢并非全部是自有資金”。李思清告訴記者,大量的利息加上每年逾百萬元的設備維護費用,還有幾百名工作人員的工資,這些錢壓得朱海成喘不過氣。
2012年,朱海成將水上樂園41%的股權作價三千萬賣給了李思清,公司還另外向李借了三千萬現金用于周轉。
2013年夏天,兩人合股的水上樂園在改名為“水秀花鄉主題樂園”后再次開門營業。
但是,寧波周邊大量出現的小型水上樂園分流了水秀花鄉部分客流,加上內部管理上的一些問題,2013年水上樂園的經營在李思清看來不賺也不虧,“平平過”。
2013年年底,資金壓力巨大的朱海成已經無意再經營水上樂園,把剩下的59%股權也作價四千萬賣給了李思清。
“我是被套牢了,沒辦法”。說起接盤水上樂園一事,李思清顯得非常無奈。
四年未落實的項目用地
“隔行如隔山”自從完全涉足旅游業后,讓原來從事不銹鋼制造的李思清發現,這行真的不是那么好做,不僅要有充沛的精力,財力也同樣需要充足,“好在我的錢都是自有資金”。
但是他在接手項目后發現了一筆帳目,那是東錢湖國土局的一筆50萬元的罰款,經過了解他才知道游樂設施所在的土地存在問題。
李思清稱,在接手該項目時,無論是作為土地出租方的國資東投公司,還是項目出售方都只是告訴他是向政府租用了臨時建筑,有效期10年,已過了3年,還剩余7年。沒有任何人告訴過他土地有問題。
東錢湖當地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水上樂園的建筑屬于臨時建筑,而游樂設施的用地卻沒有進行審批。
“據我所知都是合法的”。寧波市東錢湖城管局副局長、三改一拆辦辦公室副主任周利孟稱,沒有收到過任何部門關于水上樂園建筑違法的認定書,“(水上樂園)作為功能性引進項目,從頭到腳都是管委會支持的”。
寧波東錢湖旅游度假區管委會辦公室的回復稱,東錢湖水上樂園項目用地共計140畝,主要為清淤后形成的堆場,由國有建設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組成,其中未利用地面積108畝,另外32畝為國有建設用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該項目開工前分別完成了選址、用地和配套用房的臨時建筑許可辦理等事項。其中臨時建筑許可證二年有效期滿后已辦理了續批手續。
記者從寧波市規劃局獲悉,臨時建筑一般不得超過兩層、建筑高度不得超過八米。確因公共利益需要的除外。臨時建筑應按照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內容進行建設,不能改變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用途。
記者向東錢湖管委會提出查閱水上樂園項目選址、用地和配套用房的臨時建筑許可辦理手續等材料,但對方遲遲未提供。
《土地管理法》中將土地分為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處副處長俞慧麗告訴記者,未利用地需要調整使用性質,變為建設用地后才能審批使用。
對此,寧波市國土資源局東錢湖分局副局長楊洪波也承認,未利用地確實是需要報批才能使用。
2013年8月,寧波市國土資源局東錢湖分局對水上樂園非法使用未利用地作出處罰:責令其退還土地,同時罰款50萬元。
罰款順利收繳入庫,但是土地怎么退成為一件讓寧波市國土資源局東錢湖分局頭疼的事。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土地本來就是政府租給企業的,“怎么退?退給誰?”
企業希望政府給顆“定心丸”
2013年初,浙江全省動員,掀起了轟轟烈烈的“三改一拆”行動。“三改一拆”行動是指舊住宅區、舊廠房、城中村改造和拆除違法建筑。
2013年,東錢湖在“三改一拆”任務推進中共拆除違法建筑12.9萬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務的368.64%,在寧波全市14個縣市區中位列第二。
不過在東錢湖范圍內還有大量的違法建筑存在。2014年4月30日,有媒體曝光寧波東錢湖景區內有4處大型違法建筑,有的甚至建成了豪華別墅。
當年5月,由行政執法、公安等多個部門組成的東錢湖旅游度假區“三改一拆”專項行動組對位于東錢湖上水村、前堰頭村的這4處大型違法建筑進行了拆除,總面積約13500平方米。當地媒體報道稱,這是東錢湖今年“三改一拆”行動啟動以來難度最大、力度最大的一次拆違。
相比以上4處違建,水上樂園108畝未經審批的未利用地上的游樂設施面積可能更大。
“領導讓把指標補上。”楊洪波告訴記者,水上樂園區塊今后肯定要走補辦程序,因為這里屬于未利用地而不是耕地。“目前土地總體規劃正在調整,但報批的條件還不符合,不過已經把(水上樂園)指標放進去了。”
但是,“如果領導定下來,要把它拆掉,這個也是可以的”,楊洪波補充道。
6月7日,李思清將投入300多萬元改造后的水上樂園改名為“和達水上樂園”重新開業。
面對已經投下巨資的水上樂園,做實業出身的李思清希望可以用三年時間做起來,但他希望“政府要給我吃一顆定心丸”。
由于記者在整個采訪過程中,東錢湖管委會官方態度消極,即便其在書面回復中也是回避了記者的核心問題,為保證稿件的準確性和全面性,記者在成稿后再次與東錢湖管委會進行了核實。7月2日,東錢湖管委會辦公室復函稱,“經與相關部門及企業核對,其中有多處內容與事實不符。為此,我們希望貴社不要刊發該稿件”。
記者對此提出建議,希望東錢湖管委會明確記者采訪內容中哪些部分與事實不符,但官方拒絕說明。
隨著盛夏到來,這樣一場由地方政府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運作而成的違規項目在歷時三年之后,即將迎來高調運營期。
中新網記者將繼續關注事態發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