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鄉接合部日用品‘山寨貨’橫行”追蹤
所涉商品一旦被認定為“仿冒知名商品包裝裝潢”,涉案企業將被查處
近日,記者在大興龐各莊、朝陽管莊等部分鄉鎮集市發現,山寨貨在城鄉接合部的市場橫行。在大興區北臧村鎮大臧村,記者探訪11家零售超市發現,其中10家超市在出售各種傍名牌的山寨貨。(本報昨日曾報道)
昨日11時,大興工商分局聯合北臧村鎮執法部門,共出動28名執法人員針對“傍名牌”現象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在多家超市發現存在售賣“傍名牌”商品的行為,如涉嫌仿冒“ABC”的“ADC”衛生巾、涉嫌仿冒“海飛絲”的“新海乙絲”洗發露、涉嫌仿冒“槍手”的“搶手”殺蟲氣霧劑、涉嫌仿冒“七度空間”的“七度少女”衛生巾等。
大興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通報稱,此次行動共檢查問題超市8家,查出120件“傍名牌”商品,執法人員對上述商品進行了先行登記保存。一旦認定被登記保存的商品涉嫌“仿冒知名商品包裝裝潢”,將聯系山寨商品生產廠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門,對涉案企業進行查處。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 說法
“山寨貨”監管難在立法上
工商部門稱,法條賦權不足加上處罰力度不夠,導致山寨貨打擊難
對于山寨商品,大興工商分局天宮院工商所所長劉兵介紹,目前的監管難度主要在立法。生產山寨商品的違法行為適用法條介于《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之間,這種行為在《商標法》里屬于“使用近似他人注冊商標”,在《反不正當競爭法》里叫“仿冒知名商品的包裝裝潢”,但實際操作過程中,這兩個法條都難運用,“因為它要求必須商標權利人親自舉報或投訴”。
即使權利人親自舉報后,知名商品的認定又非常困難。即便證明了被仿冒的是知名商品,對產銷山寨貨的違法行為的認定,工商部門又需要很多的外部證據,包括廠家提供的原始商標注冊圖樣,商標持有人的資質情況,以及其他部門對近似程度的認定等等。
“還有一個問題是對證據的固定,《反不正當競爭法》沒賦予我們扣押物品的權力,我們在打擊時只能“先行登記保存”,但期限只有短短的7天,遠遠不能滿足認定時間的需要。
此外,劉兵表示,相關法條對產銷山寨商品的相關責任人處罰力度也不夠。按現有法律,工商部門只能對這種行為處以銷售價格3倍以下罰款,“本來價格低廉,他們每次售賣的數量又是有限的,我們開出的處罰額度也就特別低。”
“相關法條賦權不夠,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不夠,導致很多投機商人鋌而走險,客觀上也增加了我們打擊的難度。”劉兵說。
■ 現狀
正規商家大多維權意識不足
昨日,記者撥打產品被“山寨”的多家企業電話發現,所有廠家均能意識到山寨商品會危害自己的品牌形象,但大部分廠家并沒有設立負責打假的專職部門,對于市面上橫行的山寨商品,大多數廠家表示無能為力。
生產槍手牌蚊香片的河北康達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司并無打假部門,從未就商品被仿冒有過維權。
而七度空間的生產商恒安集團一名工作人員介紹,該企業有專門的打假辦,但該部門主要負責假貨調查,對于山寨產品,除非是很大規模的仿冒生產,否則企業不會派人調查。
昨日,寶潔公司公關部工作人員透露,該公司也有專門的打假部門,但對于記者提供的農村超市售賣該公司山寨貨線索,該工作人員表示無法協調打假人員前往調查維權。
大興工商分局天宮院工商所所長劉兵透露,在該轄區內,幾乎未接到過企業因產品被仿冒的投訴,而實際上,工商部門要查處山寨貨的第一步就是需要企業主動投訴和舉報,劉兵認為,企業維權意識不足,也是導致山寨貨橫行的一個重要原因。
(記者何光 見習記者 張婷 實習生 李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