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1日電 備受關注的甘肅張家川發帖被拘少年楊輝(化名)起訴張家川公安局違法行政拘留案,今日將在天水市麥積區法院開庭審理。
2013年9月12日早6時17分,張家川警方接到警情,稱在張家川縣張川鎮一人行道上發現一人躺馬路上,生死不明。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該男子已經死亡。經過綜合調查取證,警方確定死者系高墜致顱腦損傷死亡。
16歲少年楊輝因在網上發帖質疑這起案件,9月17日,當地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楊輝從學校被帶走,施以刑拘5日的處罰,引起社會和媒體各界廣泛關注。
9月22日,警方決定撤銷對楊某的刑事拘留,改為行政拘留7日。當晚,楊輝被釋放。甘肅省公安廳表示,撤銷楊某的刑事案件轉為行政拘留,是鑒于其系未成年人以及歸案后的悔罪表現,依法依規處理。
今年1月,楊輝的代理律師游飛翥向法院提交行政訴訟狀,起訴張家川警方,同時向張家川縣公安局提出7元錢的刑事賠償申請。據稱,7元賠償象征著楊輝被拘留7天。
另據甘肅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透露,7月10日上午,楊輝申請國家賠償一案在該院開庭,辯論焦點主要集中在行政拘留是否具有合法性。上午庭審有兩個焦點。其一是“行政拘留是否具有合法性”;其二是根據證據辯論國家是否應該對甘肅發帖被拘少年賠償7元。目前,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從庭審情況來看,證據仍需進一步補充。
法院稱,在天水市中院開庭的楊輝申請國家賠償一案,與今日將在天水市麥積區法院開庭的起訴張家川公安局違法行政拘留案行政訴訟具有關聯性。
2013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實施。規定稱,利用信息網絡發布誹謗信息被轉發達500次可判刑。“張家川少年發帖被拘案”因此也被稱為“500轉刑拘第一案”。(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