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5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姚木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親屬收受巨額賄賂。
姚木根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姚木根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姚木根簡歷
姚木根,1957年11月出生,江西樟樹人,中共黨員。1976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經濟學學士,江西財經學院計劃統計系國民經濟計劃專業畢業。
1986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江西省計劃委員會(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作,歷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等職。
1998年12月至2000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2003年2月至2007年3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黨組書記。
2007年3月至2011年5月,任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1年5月至2011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2011年9月至2014年4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簡歷據江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2014年4月11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午表決通過,決定免去姚木根的江西省政府副省長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