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土部、住建部等11個部委聯合下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通知。據了解,鎮改市工作是此次試點的一項重要內容。“鎮”改“市”,不只是一個名稱的更換,更涉及體制機制的改革與創新,是中國新型城鎮化破題的重要一環。
從“超級鎮”到“新城市”:重在創新管理
據統計,1978年~2013年,我國城鎮化率從17.9%提升到53.7%,年均提高1.02個百分點;城市數量從193個增加到658個,建制鎮數量從2173個增加到20113個。我國目前人口向大城市和小城市兩端聚集的情況已經比較明顯。據測算,20萬人口以下的小城市與小城鎮,集聚了全部城鎮人口的51%。其中縣級單元聚集了全國新增城鎮人口的54.3%。
“當前,‘鎮改市’水到渠成。”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丁文鋒指出,“目前,我們國家有很多‘超級鎮’,城市功能比較完善、產業聚集度較高,有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鎮改市’是必然,也適應了國家新型城鎮化的要求。”
“鎮改市,不只是名稱變化,更是內容變化、體制變化。”丁文鋒強調,“最根本的是要讓鎮里居民變成市民。同時,推進管理體制創新,朝智慧城市方向努力,推廣電子政務、完善城市功能,讓產業有一定輻射圈。”
據介紹,下一步試點將改革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宅基地成員權益向財產權益轉化的可能路徑。在充分保護和使用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的基礎上,探索宅基地市場交易主體、交易方式和交易范圍,建立較為完備的市場化退出機制,優化建設用地空間布局,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
丁文鋒指出,此次通過試點示范,再漸進式推開,體現了科學性。目的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創新行政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率,這都將為新型城鎮化貢獻新的思路。
從“管理”到“服務”:重在簡政放權
近年來,部分地方進行了“鎮改市”的探索。
1995年被國務院十一個部委列為全國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鎮的浙江龍港,在1984年建鎮初期只有5個小漁村,鎮里居民6000人,人均年收入401元。改革第十年,鎮的財政收入達到了4.02億元,居民人均收入6667元,人口達到20萬,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小城市”。
浙江27個試點鎮在改革中獲得“紅利”,體制機制創新是關鍵——
地權方面,給予試點鎮傾斜機制保障,縣里支持試點鎮用地,安排一定數量的用地計劃指標,單獨切塊,直接下達到試點鎮;財權方面,試點鎮全面建立一級財政體制,財政超收100%返還,土地出讓金凈收益、城鎮建設配套費100%返還;事權方面,在提高領導職級高配、增強統籌協調能力的同時,下放行政審批、執法等多項權力。
簡政放權之后,浙江27個試點鎮展現出前所未有的活力,當地財政收入、城鎮化率、非農從業人員比率大幅上升。
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有關負責人指出,設市試點就是要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設市模式,實現城市設置與簡化行政機構的真正聯動。在把符合條件的縣和建制鎮設為市的過程中,探索大部門制、開發區管理模式等的橫向整合,控制行政機構和人員編制,優化行政層級和區劃的縱向設置,提高行政效能。賦予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
從“層級化”到“扁平化”:重在因地制宜
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鎮”改“市”,一字之改,全篇皆動。“我認為,改革要遵循三個結合。”丁文鋒建議,一是與“城鎮體系規劃”相結合。各地都有自己的城鎮規劃,并非所有的縣都要改市,哪些鎮能改市,這就需要結合規劃內容,全面審視。二是與地方行政體制改革推進相結合。三是要與各地實際相結合。改革要漸進有序推進,一定要尊重群眾意愿,不能拔苗助長。
統計顯示,近年來縣域經濟發展迅速,已成為中國經濟版圖不可忽視的重要一極。中小城市縣域經濟及其直接影響和輻射的區域,截至2012年經濟總量達26.51萬億元,占中國經濟總量的56.22%。
“鎮改市,需要城鎮化規劃的動態優化。”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說,“要與財政扁平化改革的推進同步協調。”
“不只是設施完善,更是體制創新。”中國城市經濟學會中小城市經濟發展委員會秘書長楊中川指出,無論“撤縣設區”,“縣改市”還是“省直管縣”,其根本目的都是為了更好地發揮當地的比較優勢,城市最核心的競爭力體現在城市的軟實力上,理念、機制和政府服務意識才是丈量城市走向現代化的重要標尺。
“從長遠看,相當一部分在大城市生活的人在退休后會選擇回到老家,回到現在的鎮里,通過‘鎮改市’,創造一個更好的安居環境和社會保障體系,既有完善的基礎設施,又能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這是未來小城市的發展方向,也是緩解大城市壓力之需,前景很好。”丁文鋒說。(記者 馮蕾 李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