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8月8日電(記者吳揚)近日,河南登封市一液化氣罐裝公司,因長期無證罐裝液化氣對外銷售,收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高達百萬元的巨額罰單。
這家名為登封市昌泰液化氣有限公司的企業地處登封市郊區,主要從業液化氣罐裝業務。按照現行規定,類似企業必須持有省級質監部門頒發的“液化氣罐裝許可證”方能從事液化氣罐裝經營。
5日下午,記者在登封市昌泰液化氣有限公司廠區內看到,不時有車輛將液化氣罐送來充氣。廠區內一工人告訴記者,公司自從去年7開始營業,至今已有1年時間,生意不是太好。對于公司是否有“液化氣罐裝證”,工人們表示不清楚。“那是老板的事。”
昌泰公司武老板告訴記者,原來企業什么證都有,因為城市拆遷,老企業被政府拆掉了,新企業去年才建好,相關證件正在辦理中。“我們只是近期才開展業務。”
武老板告訴記者,四五月份時,他接到登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處罰通知,罰款金額為50多萬元,前幾天又接到處罰通知,罰款金額漲到了100多萬元。
對于登封市昌泰液化氣有限公司受罰一事,登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監察大隊王隊長表示,液化氣屬于易燃易爆物品,對液化氣罐裝國家有嚴格的規定,就是必須持有省級質量監部門頒發的“液化氣罐裝許可證”才能經營液化器缺罐業務。昌泰公司長期無證經營,問題非常嚴重,必須堅決取締,取締后還要罰款。
關于百萬罰款金額來歷,王隊長解釋說,登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今年5月給昌泰實際下發的違法經營處罰金額是50多萬元。因昌泰公司未能按時交納罰金,按照相關規定,未如期交納罰金,將按每日3%的比例加罰,同時處罰金額最多不超過處罰本金的一倍。按照這一規定,7月底,登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再次給昌泰公司下達了催繳罰款通知,此時罰款金額已變為100多萬元。
“再過幾天,如果昌泰公司還不交納罰款,質監局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王隊長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