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公布土地出讓金審計結果 逾1541公頃農民土地被建高爾夫球場和別墅 1864億土地款管理違規
昨天,審計署公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審計調查結果顯示,京津滬渝穗等11個城市土地出讓管理存在嚴重問題,其中“以租代征”農民集體土地1541.05公頃建高爾夫球場和別墅;另外,土地出讓凈收益有1864.11億元未按規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占11城市土地出讓凈收益總額的71.18%。
土地出讓凈收益7成未按規定管理
審計署2007年對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哈爾濱、合肥、濟南、長沙、廣州、南寧和成都11個市及其所轄28個縣(市、區)2004至2006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及相關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
審計調查發現,北京、成都等市糾正了由非財政部門收取出讓金的做法。不過,其他9個城市違規減免、變相減免出讓金47.88億元,占9城市出讓金征收額2204.61億元的2.17%,其中以先征后返、為用地單位繳納出讓金以及降低地價出讓等方式變相減免出讓金25.34億元,占52.92%。個別城市還為招商引資向企業“零地價”出讓工業用地。
北京之外的10個城市用地單位拖欠出讓金達173.27億元,其中有的城市國土部門還在用地單位欠繳出讓金的情況下違規發放了國有土地使用證。
土地出讓凈收益有1864.11億元未按規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占11城市土地出讓凈收益總額的71.18%。違規使用出讓金達83.73億元,其中挪用于建樓堂館所和彌補經費等52.33億元,出借和對外投資等31.40億元。
欠收、挪用征地農民社保金逾51億
在落實征地補償安置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中,少數城市拖欠、出借征地補償資金5.61億元。其中,拖欠4.44億元,出借1.17億元。
此外,少數城市欠收、挪用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51.17億元。另外截至2007年9月底,11城市中尚有3城市未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制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
11城收回被挪用、出借款項逾68億
而在土地出讓管理中,有關城市“以租代征”農民集體土地1541.05公頃建高爾夫球場和別墅。有的地方租用農民集體土地并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的規定于2004年1月后開工建設高爾夫球場。有的用地單位以建設生態農業名義租用農民集體土地修建別墅向社會銷售。
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截至2008年1月底,11城市已收回被挪用、出借、返還和欠征的出讓金68.27億元,收回被挪用、欠收的征地補償資金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2.93億元,歸還被挪用的土地儲備貸款9.72億元,有的城市還收回了部分違規出讓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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