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機關耗電量≈4倍民宅耗電量
我省省直機關建筑能源審計結果公布,耗電80度/年·平方米
根據審計的建筑綜合能耗指標來看,省交通廳、省農業廳、省工商局和省發改委4 棟辦公大樓耗能較高,均在100 度/年·平方米以上。
本報訊(記者 崔晶晶)昨日,我省首次公示部分省直機關辦公建筑建筑能源審計結果,包括省建設廳、交通廳、發改委在內的20 個省直機關辦公樓,每年每平方米的平均耗電量為80度,是普通民宅的3至4倍。
根據審計的建筑綜合能耗指標來看,省交通廳、省農業廳、省工商局和省發改委4棟辦公大樓耗能較高,均在100 度/年·平方米以上,省民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檢察院和省直機關工委綜合辦公樓4 棟大樓,每平方米年能耗在60 度以下。按照人均耗電量來看,省商務廳辦公樓最高,每人的年耗電為8833度,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和省殘聯辦公樓等,每人年耗電量在2000度以內。
據建設部門介紹,我省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普遍高于普通民宅。以每年的耗電量來計算,民宅平均每年為20-30 度/每平方米。從目前的能源審計結果來看,省直機關辦公建筑建筑能耗平均比民宅高3至4倍。
我省此次公示的首批能耗審計,由省建設廳、財政廳、教育廳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發布,于去年10 月起開始審計,結果在湖北建設信息網(www.hbcic.gov.cn)上公示。長江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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