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日電 貴州省政府新聞辦、省公安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今晚在貴陽舉行甕安6.28嚴重打砸搶燒突發性事件新聞發布會。都勻市公安局法醫王代興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死者李樹芬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發現有性行為。
有記者提問:甕安縣三中女學生李素芬被無辜殺害,議論較多的是該女生是被“奸殺后投入河中”,請問情況是否屬實?
王代興回答:2008年6月25日上午11時30分許,我接州公安局通知:委托都勻市公安局派出法醫前往甕安縣城,對李樹芬尸體進行檢驗,鑒定其死亡原因。經檢驗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發現有性行為。提取陰道分泌物,未檢出精斑。
另有記者問:有傳聞說,被害女生的“叔叔、爺爺、奶奶被打住院搶救,媽媽說話含糊,已失去理智,嬸嬸被剪去頭發關押到派出所”,還有傳聞說,李樹芬的叔叔在與公安人員的爭執中被公安人員打死,請問真實的情況是怎樣的?
甕安縣公安局副局長周國祥回應說:爺爺奶奶被打傷的這個事實不存在;嬸嬸被剪頭發,關在公安局也不存在;其叔叔與民警發生扯皮被打傷也不存在,但是,從派出所調查出來后,教育局辦公室通知其協助做工作,之后,在保險公司門口被打,公安局已成立專案組,案件正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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