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站消息:近日,在結束的中國礦業聯合會四屆五次常務理事會上,通過了《綠色礦業公約》,倡議全國礦山企業要加強行業自律,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推進綠色礦業,把建設綠色礦業貫穿于礦山生產建設的始終。
《公約》的主要內容:
一是堅持科學發展觀,建設綠色礦業。礦業企業必須樹立科學發展觀,把建設綠色礦業貫穿于礦山生產建設的始終,即從礦產勘查、礦山規劃、建設、開采、選冶、加工,直至礦山閉坑、土地復墾和生態環境恢復重建全過程,采用先進的技術設備,實施嚴格的科學管理,實現資源充分合理開發利用、保護環境、安全生產、社區和諧和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將礦山企業建設成為忠實履行社會責任的現代化企業,構建綠色礦業。
二是堅持依法辦礦。礦業企業必須堅持依法取得礦業權、依法維護礦業權,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等各種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辦礦。
三是堅持科學規劃與管理。
四是堅持科技進步與創新。
五是加強綜合利用,實施循環經濟。
六是確保礦區環境達標,建設新的礦區生態環境。
七是加強土地復墾。
八是加強企業文化建設,確保安全生產。九是履行社會責任,建設和諧社區。十是堅持以人為本與文明建設。
為推進綠色礦業,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2008年,中國礦業聯合會會同中國鋁業公司、首鋼礦業公司、山西大同煤業集團公司、江西銅業公司、中國黃金總公司、山東新汶礦業集團公司、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中國冶金礦山協會、中國化工礦山協會等11家礦山企業和行業協會共同發起制定《綠色礦業公約(草案)》,其后廣泛征求意見,作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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