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來看,只要“家暴”的可能性還較大,此類限制就不可輕易放開。降低這種可能性的長效策略有三種:第一種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目前已經啟動,建設數量有限,分配制度有待大幅完善;另一種是房產稅,據住建部有研究人員透露,十二五期間,房產稅應該是出不來了,學界更是有人說“十年也弄不出房產稅”,并指出,在現有的土地制度下,房產稅出來了可能也會助推,而不是降低房價;第三種就是要讓購房人“自由戀愛”,既可選擇商品房,也可選擇其他的房產,如小產權房。
從事實來看, “自由戀愛”方式的小產權房發展勢頭是最迅猛的,目前沒有官方數據,據全國工商聯今年最新的統計,已經達到7.6億平方米;而據學界政協委員的統計,此類房產更是在數年前就突破了60億平米,目前可能正在追趕100億平米;據國家統計局1月17日發布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為10.99億平方米。數據對比,可以看出小產權房的開發規模。
據全國工商聯調研,房改以來,小產權的開發史已經達到16年,幾乎和商品房市場的發展同步。目前,樓市中已經出現了小產權房的開發商和代理商體系,市場化程度并不低。吸引他們介入的重要原因是當前開發商的利潤已經被高地價和高稅費大幅擠壓,還頻繁的代替土地出讓方受過,遭遇各類政策限制、輿論壓力,而小產權房的開發利潤已經比較可觀,銷售價格僅有同區的三分之一,銷售難度也不大。
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再度提出了促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問題,正是基于這一點,筆者認為,兩會期間,開發商上書求“松綁”非常不現實,也不明智,而求“離婚”,讓政府正式承認自己介入小產權開發的合法性已經有了較現實的基礎,也暫無“家暴”輿論壓力,或許是一條更長遠的解脫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