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是辦理所謂白金卡、VIP卡,現在一些開發商的銷售手段又開始花樣翻新,特別在一些二線城市,推出“交一萬頂幾平方”的“平米運動”,還有諸如“團購卡”等形式,實際性質則與“白金卡”、“VIP卡”是一樣的。近日在蘇州的一家樓盤,售樓大廳里設著某網站的咨詢處,通過他們團購買房可以有很大的優惠,前提是交一萬塊錢。
銷售人員:
你交一萬塊,我們幫你排個號,相當于8折,便宜了二十幾萬。你可以理解為中介費和傭金嘛。
面對如此的利益誘惑,想要購買住房的消費者還有什么理由拒絕?這種營銷手法真是有利于消費者嗎?其實結果卻并非如此。中消協提示,消費者要理性看待這種人為制造銷售緊張、蓄客漲價的手法,必要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同時建議有關部門也加大監督查處的力度。
中消協消費指導部副主任張德志:
商品房銷售必須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商品房經營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由于“白金卡”、“VIP卡”等最終開具的發票多是“信息服務費”,不能含在總房款中,消費者雖然初期可以在契稅計算時得到“實惠”(涉嫌多方合意逃稅取得),但是一旦涉及對方違約交房、退房等糾紛時,這部分“信息服務費”主張困難。如果所購房屋今后上市交易,減稅基數也受影響














